2015司法考试卷四答案解析 2015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六 )


D、法院应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
答案:ABCD
解析:专利许可可根据其许可的方式和专利权效力的地域范围分为:1、独占许可 , 指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使用 , 包括专利权人自己的任何人均不得使用专利 , 被许可人可自行提起专利侵权之诉和申请保全 。2、排他许可 , 指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使用 , 但专利权人可自己使用该专利的许可 , 被许可人只能与专利权人共同起诉或申请保全 , 或在专利权人不作为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或申请保全 。3、普通许可 , 是指专利权人许可特定人使用 , 专利权人自己可使用 , 且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此时被许可人只能在专利权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起诉或申请保全 。于此 , 因乙公司获得独占许可 , 可自行提起侵权之诉起诉丙公司 , A选项错误 。丙公司通过电视台做广告宣传 , 并非专利法上的销售行为 , 而是以广告、橱窗陈列或展会展出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 属于许诺销售 。在专利无效宣告前 , 丙侵犯乙公司的许诺销售权而非销售权 , B选项错误 。《专利法》第47条规定 ,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 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 , 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 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 , 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 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 , 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 , 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甲公司于此并无恶意 , 无须返还相应费用 , C选项错误 。《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 , 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 , 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 , 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 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于此 , D选项说法太过绝对 , 而忽略了但书规定 。
64.河川县盛产荔枝 , 远近闻名 。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 , 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 , 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 , 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 。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 。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 , 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 应被宣告无效
D、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答案:AD
解析:根据商标注册人的身份和商标所起作用 , 可将可视性商标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团体或协会(如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重庆火锅协会) ,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的成员资格;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有监督功能的组织(如国际羊毛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并控制 , 而由该组织以外的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 , 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据此 , “河川”商标是由河川县荔枝协会注册并控制 , 旨在许可该协会成员使用、用以表明其会员资格的商标 , 而非证明荔枝的原产地 , 属于集体商标 。A选项说法正确 , B选项错误 。《商标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 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 , 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由此可知 , 商标获得注册的消极要件是不得使用特定的中国和外国地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 但地名具有其他涵义的(如“长安”汽车、“红河”烟草) , 以及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除外(如“章丘大葱”“黄山猴魁”) , C选项表述错误 。《商标法》第57条规定了商标侵权的各类情形 , 包括:1、商标假冒 , 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2、仿冒商标 , 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 , 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或包装、装潢 , 产生混淆的;3、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能产生混淆的;4、反向假冒 , 即更换他人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 并将更换后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5、“最初兴趣混淆”(注册域名) , 即将他人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注册为域名 , 并将域名进行相关电子商务;6、间接侵权 , 即第三人恶意帮助、参与或支持商标侵权行为的 , 构成间接侵权 。据此 , 盛联超市加帖自己商标旨在说明和指示商品销售者 , 而不会与“河川”商标产生混淆 , 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 D选项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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