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双方协商不一致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变更抚养权能否再次起诉】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推荐阅读
-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如何取得补偿
- 法定代表人离职需要变更登记吗
- 婚姻法儿女抚养权应当归谁
- 产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订婚与结婚时间能否超过一年,订婚的作用是什么
- 放弃抚养费能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
-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办理流程
- 反担保抵押物能否办理注销手续
- 有没有好看的喜剧国产电视剧?能否推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