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介绍 , 民众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 , 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 , 30个工作日 ,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 , 60个工作日;
(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 10个工作日;
(3)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 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 , 1个工作日;
【房产抵押登记要多长时间】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 , 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 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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