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规章制度范本 驾驶员规章制度范本( 三 )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 。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
驾驶员规章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 。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 。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 。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 。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 。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 。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 。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 。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 。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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