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章管理制度( 三 )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
企业公章管理制度篇4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 。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 。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企业公章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 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
【公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章管理制度】(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
第二条 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
第三条 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
第四条 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
第五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
第七条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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