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六 )


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 发现问题 , 反应敏捷 , 处理及时 。
3、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 , 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 , 其费用不得报销 。
5、车辆需维修时 , 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 , 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 , 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 , 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
四、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 , 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
2、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 , 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 , 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 , 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 , 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 , 违章停车等) , 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 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 , 并准时交纳罚款 。
五、单位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 , 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 , 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 随时待命 , 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 , 按时收车 。
3、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 , 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 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 , 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 , 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 , 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 , 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 , 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
4、为确保行车安全 , 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 , 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 ,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服从交警指挥 , 严禁酒后开车 , 不准超速行驶 。
5、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 , 勤保养 , 勤擦洗 , 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 , 及时处理 , 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 , 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 , 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
六、单位考核与奖惩
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 , 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
2、司机全年安全行车 , 未出交通事故 , 年终公司将给予奖励 。
3、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 , 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 , 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 , 由司机负担 , 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
(1)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
(2)无照驾驶 。
2、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 , 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 , 违反交通规则 , 或发生交通事故时 , 其处理办法如下 。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 , 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 , 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
(2)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 , 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 , 公司接到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 , 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 , 应先急救伤患人员 , 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 , 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
5、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 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
(1)迅速与公司联系 , 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
(2)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 , 以便事后联系 。
(3)应记录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 。
(4)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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