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的管理制度范文 单位公章的管理制度( 四 )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
【单位公章的管理制度范文 单位公章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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