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规定构成条件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规定构成条件】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规定构成条件是:
第一 , 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 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 , 即使逃-逸 , 亦不属于其范围 。
第二 , 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 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 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 , 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 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 。换言之 , “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
第三 , 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 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
第四 , 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 , 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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