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南京城乡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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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登记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怀孕后携带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等材料到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
(二)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 。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 , 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 , 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
【南京城乡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三)生育补助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 , 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 。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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