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生儿上户口流程,黑龙江上户口政策规定及需要哪些证件


黑龙江新生儿上户口流程,黑龙江上户口政策规定及需要哪些证件

文章插图
新生儿申报户口须知 ,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要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踌理属跨(指一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黑龙江新生儿上户口流程,黑龙江上户口政策规定及需要哪些证件】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