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转移带哪些证件办


南京公积金转移带哪些证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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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转入南京:
职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填写,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办理需提供) 。
自由职业:
缴存过市公积金的职工需携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材料和身份证到建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原单位已账户封存职工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 。
南京市公积金转入江苏省公积金
(1)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
(4)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 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 ,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6)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
本市缴存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
【南京公积金转移带哪些证件办】 1.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2.《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账户封存的不需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 。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个人账户转移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 , 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经办人携带要件资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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