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应如何处理在职员工的社保医保?


今年7月,广东地区调整了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男性需缴费30年 , 女性需缴费25年;上海市则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下限调整为6520元/月 。社保医保是每个在职人员都关心的问题,那么企业人事部门应该如何处理员工的社保医保?

人事部门应如何处理在职员工的社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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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保的缴纳具有强制性 。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的原则 , 到纳税地所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
社保医保的相关政策随社会环境变化而变化,人事部门应及时了解,以促进企业的运转,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下 。如7月5日 , 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 ,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压力 。

人事部门应如何处理在职员工的社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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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应如何处理在职员工的社保医保?】在职员工社保医保的缴纳是企业人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涉及公司的运营 , 又涉及法律法规 。所以 , 不论是什么体量的企业都应重视员工的社保医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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