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引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办法


泰安市引进人才个人佳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办法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服务对象
(1)持有“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 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的持有人;
(2)泰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引进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 , 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
2、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各服务大厅设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窗口,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
(2)引进人才首套房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
3、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家庭最商可贷额度为 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 40万元 。
(2)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反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货额度为 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45万元 。
二、受理部门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市、县各服务大厅 。
三、办理程序
引进人才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直接办理,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 。
四、申请材料
引进人才持下列申请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1)购买现房、期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夫妻成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泰安市商品房現房买卖合同》 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山东惠才卡原件 , 或“泰山人才金卡” 原件,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2)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契税完税证、《房屋买卖契约》、预付购房款收据原件、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山东惠才卡〞 原件,或“泰山人才金卡”原件 , 或 《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原件,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3)货款时效 。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4)担保方式以房产抵押为主,其次可选择自然人担保、质押有价证券 。
担保方式选择自然人保证的:货款额度20万元(含)以内的需要 1名保证人;20 万元(不含)-4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40万元(不含)一60万元(含)的需要了名保证人:60万元(不含)-90万元(含)的需要 4 名保证人 。保证人至少有1 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工 。
(5)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五、办理周期及兑现主体
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
由市、县住房公积金机构承担 。
【泰安市引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办法】 六、咨询电话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0538-12329
七、其他事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要求 ,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出合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调控要求,自 2022年10月31日起 , 《泰安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办理公积金货款实施细则(试行)》(泰人才办字〔2018〕46号)《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发〔2022〕11号)《关于推动校城融合发展的若千措施》的通知(泰办发〔2022〕28号)中关于“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享受住房公积金货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规定不再执行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文献执行 。

泰安市引进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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