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哪些情况不符合低保?


乐山哪些情况不符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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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低保的情况
(一)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乐山市低保月标准24倍的 。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乐山市低保月标准24倍的 。
(三)城市家庭拥有商铺或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2倍的;农村家庭拥有商铺或宅基地住房以外的一套以上(含一套)商品房的 。
注:农村家庭原有宅基地住房已废弃且不适合居住,以唯一商品房作为居住用房的,可按仅有一套住房认定 。
【乐山哪些情况不符合低保?】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 , 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 , 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和复核工作的 。
(七)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
(八)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
(九)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
(十)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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