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护人权利简述 辩护人权利

【关于辩护人权利简述 辩护人权利】

关于辩护人权利简述 辩护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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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你们好,小龙今天来谈谈以上辩护人权利 , 关于辩护人权利简述问题,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
1、独立辩护的权 。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 都无权干涉 。
2、阅卷权 。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审批,且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这里的案卷材料是指案卷中的所有材料 。辩护人行使阅卷权的起始时间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在审查起诉段 , 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检察院阅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法院阅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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