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医疗费个人负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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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医疗费个人负担范围
医疗费结算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包括个人自费、自付2个部分:
1、个人自费是指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
2、个人自付是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乙类医疗费个人按比例先行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内由个人自负的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
3、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的费用列入个人自付费用,但不纳入公务员补助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报销的规定支付范围 。
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疗费用累计按发生的医疗费计算 , 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乙类医疗费个人先行自付费用、门诊应急记账费用、住院院外检查(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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