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政策规定

【肇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政策规定】

肇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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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其上下限数值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
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高于上限额度的按上限额度计算,低于下限额度的按下限额度计算 。
即:
缴费基数上限:19262元
缴费基数下限:3852元
市医疗保障部门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在当年度内公布下年度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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