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毕业生医保政策


长沙高校毕业生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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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6月14日
一、城乡居民医保
【长沙高校毕业生医保政策】 1.毕业后选择继续就读的,可在就读高校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
2.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想继续在长沙参加居民医保的,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以“大学生转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经税务部门指定途径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 。
3.长沙市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户籍地参保政策执行,注意说明原在校参加医保的待遇结束时间 。
4.在外地就读的长沙户籍应届毕业生(或有长沙居住证)的想在长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 , 分两种情况:
①大学生是按自然年度缴费的(即医保有效期到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止),当年不能在长沙重复参保,可通过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长沙就医,具体就医报销政策可咨询就读地医保部门 。
②大学生是按学年缴费的(即医保有效期到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止),可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毕业证到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以“大学生转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经税务部门指定途径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 。
二、职工医保
1.毕业后选择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且想在长沙参加职工医保的,可凭长沙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前往发证机关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或通过“湘医保”APP、公众号或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登记成功后经税务部门指定途径缴纳职工医保费,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2.毕业后选择长沙市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为您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并按时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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