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工留薪期,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关于停工留薪期,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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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收到了网友的提问:“您好 , 工伤期间 , 工资是怎么发放的,按什么标准发?这个工伤停工留薪期最长多久时间?谢谢 。”
关于网友的提问,《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明确规定 , 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
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发放?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何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即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期限仅指单次工伤所享有的,并非累计时长 。如果职工再次受伤或者工伤复发,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重新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关系可以解除或终止吗?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一级到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 , 退出工作岗位 。
(2)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关于停工留薪期,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3)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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