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


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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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园林处养护队**制度
一、组织机构
园林处养护队分、北两片,每片设一个修剪组、二个养护组,对市区绿地进行养护*,*花组负责市区*花种植*工作 。养护队队长负责对各片组工作**常指导、调配和督查 。片长具体安排*片各组工作,组长负责落实*组工作 。各园林工人须服从调配,接受** 。
二、工作时间
1.处养护队上班时间由园林处统一规定,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高温或严寒等特殊季节确需缩短工作时间*,由养护队长提出申请并经园林处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
2.园林工人每季安排休息12天,如因客观原因养护队统一安排不出工*,每月4天*含*以内*视作休息天,其余*视作出工 。若安排不出工,但要求在基地待命*视作出工 。
3.每年*一月一*、五月一*、十月一*统一放假休息,此休息*按出工计算 。
*现和能力水平,由园林处核定和调整其月基*工资,一般情况下,每年调整一次 。试用期间*园林工人工资按最低工资档计,试用期为1-2个月 。
2.季度奖励工资
园林工人季度奖励工资基数为450元/人·季,实际奖励工资根据对*季测评*综合评分系数确定具体金额 。
实际季度奖励工资=季度奖励工资基数×综合评分系数
组长*季度奖励工资按平均数发放,即450元/人 。
3.岗位补贴工资
四、综合*
1.考勤:按组考勤,组长负责考勤记录,不得虚报*,片长对各组记录进行*核实,每月月底汇总上报给养护队长 。
2.考核测评:对园林工人*考核每季末测评一次,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评分系数 。测评按组进行,其中绿化*科相关人员及所在组长*测评占50%,园林工人互评占50%,综合评分系数控制在0.8-1.2之间 。
3.请假:园林工人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组长请假,组长同意后报大队长审批,病假*需附相关证明,未经审批而不出工*一律按旷工计 。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视作旷工0.25天,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0.5天 。
4.加班加点
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处里统一安排*,需无条件服从执行;各小组确因工作需要加点*,必须由组长向大队长请示并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点工作 。
出勤、病事假、旷工及加班加点奖扣标准如下:
以上奖扣金额每季结算一次 。
五、奖罚措施
1.上班时*工作服或穿拖鞋*,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
2.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奖励工资10—50元 。对不按*作规程*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并扣全年*季度奖励工资 。
3.对高大乔木*行道树*修剪时不戴安全帽*,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
4.对高大乔木*行道树**施农药不戴口罩或*雨衣*,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 。
5.认真工作,诚实*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
6.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30元,组长扣奖励工资10元 。
7.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得误工误事,擅自行动,不得吵架打架,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扣奖励工资10元 。
8.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带头遵守园林绿化条例及规章,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 。
9.严禁电瓶车载人,违者责任自负,每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季度奖励工资100元 。
10.组长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双倍处罚 。
11.组长每月及时上报*组考勤及组员工作和思想状况,队长每月及时上报全队考勤及工人工作和思想状况,不得虚报*,违者组长扣奖励工资50元,队长扣奖励工资100元 。
12.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车辆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
13.及时报告并制止*园林绿化行为,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
14.关心集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相关情况,鼓励多提建设*建议,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
六、其它
1.园林工人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园林处批准同意,否则视作自行离岗,扣发季度奖励工资 。
2.遵守园林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或人为造成事故或损害集体利益*要严加追究 。
*制度自XX年十月一*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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