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实用推荐收藏 什么是商务合作协议?( 三 )


6.16保证维护乙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 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乙方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 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诋毁或损害乙方声誉的言行, 视情节严重程度, 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或选择由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并将视情节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
6.17未经乙方书面授权, 甲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商标、标志及企业商号、字号, 否则, 甲方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
6.18承诺并未隐瞒任何足以影响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信息 。
6.1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促销活动, 具体活动内容由乙方以邮件、甲方管理系统公告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7.2若有消费者向乙方投诉甲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甲方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方式、宣传图片等侵权或违法的;甲方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的;甲方提供非法服务的;甲方销售的产品被政府或相关有权机构检出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如甲方未在获悉相应投诉2日内予以回复, 则乙方可对该商品进行下架删除处理 。
7.3甲方因自身原因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缺、断货, 顾客投诉问题未解决, 未能履行销售或促销承诺, 未及时送货及随意取消顾客订单的情形, 应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在以上环节若有过错的, 亦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
7.4如因发生以上条款致甲方被乙方停止合作, 甲方仍需继续执行售后服务并对已售出商品承担一切责任 。
7.5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7.6甲方保证在乙方平台销售的所有商品为正品行货, 如果消费者或第三人对甲方的商品提供了非正品行货的有效证明, 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怠于处理, 由乙方进行处理的相应损失及费用支出由甲方全部承担 。
甲方拒不履行本承诺的, 乙方先行对消费者代甲方进行处理的, 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的费用及赔偿责任 。
7.7 如乙方逾期向甲方结算货款超过5日以上的, 甲方有权不再接受乙方的订单, 乙方并应按未付款金额0.1%/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款之日(乙方有证据证实甲方有过错, 乙方行使抵扣权的除外) 。
7.8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提供发票已过有效认证期超过5日以上的, 甲方应按发票金额0.1%/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合格发票之日) 。
7.9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 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或其他费用的, 守约方有权自应付违约方的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即“抵扣权” 。 )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8.1协议期限届满, 本协议终止 。 若双方继续合作, 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
8.2协议终止后, 协议中的结款条款仍应有效, 乙方和甲方仍应遵守 。
8.3如果任何一方拟在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协议, 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提出解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 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 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 以及中国法律规定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 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 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10.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 则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
10.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 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 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
如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 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 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
10.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
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及其他
11.1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1月01日起2 年12月31日止 。 有效期限届满前四个月, 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并签订新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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