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二 )


第十九条技术部每季度对财务部审核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 , 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
第二十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 , 并给予奖励 。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批准后 , 涉及工艺流程或标准的 , 纳入公司相关正式工艺流程和标准 , 由技术部负责推广实施 ,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后一个月内(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大型项目 , 可分阶段提出申请) , 20天内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完成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 附上项目讨论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 , 按照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项目验收 。
2.项目验收后 , 项目负责人向公司技术部提交《专利发明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 由公司技术部召集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每年可以进行两次评审 , 上半年提交的项目在第三季度进行评审;下半年提交的项目 , 明年第一季度审核 。
3.审计采用回避制度 , 审计组成员不能审计自己的项目或同一部门的项目 。
4.公司技术部和审核小组将对申请人的以下信息进行审核 , 并提出审核意见:
(1)项目背景及原因 。
⑵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和适用范围 。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该项目需要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
(4)项目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的自我评价 。
5.跟踪和推广 。奖励3-6个月内 , 审核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反馈;对于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 , 审核组应拟定项目推广意见 , 报公司批准 , 并在适用范围内推广;推广或执行失败的 , 会给予一定的处罚 。
第七章奖励管理第二十三条经评审委员会批准的项目 , 认为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 应如实书面通知原申请人或部门 。对于经济效益不易估算的项目 ,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其作用、技术难度、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等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 并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
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 , 骗取荣誉者 , 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荣誉称号 , 追回奖金 。情节严重的 , 追究行政责任 。
第二十五条评奖后发现错误 ,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 将撤销评奖 ,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二十六条申报项目由两人以上共同提出或完成的 , 从项目中获得的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 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申请奖励:
各级主管人员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日常工作 。
很多生产或技术问题是上级和相关部门提出来的 , 然后改了 。
或者正在完成 。
(3)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已经由本公司其他人实施并完成 。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的项目奖金分配方案应随项目评审材料报公司技术部备案 。
第二十九条经审核获奖的人员 , 除享受奖金外 , 还将颁发获奖证书 , 并记入本人档案 , 作为今后晋升的参考 。
第三十条评审员、项目完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
第三十一条获奖者辞职离开公司后 , 不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后续奖励 。

第八章奖金的支付和分配第三十二条专利一次性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 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提出申请 , 经公司技术部会同申请部门审核 , 人力资源部会签 ,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 由财务部办理 。
第三十三条每年第一季度 ,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完成部门应申请各类创新项目新增利润的提成奖励 。公司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上一年度获奖项目进行测算后 , 由人力资源部会签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 由财务部办理 。
当效益达到集团《管理创新、技术创新、R&D奖励办法》入围条件时 , 由财务部根据集团《管理创新、技术创新、R&D奖励办法》向集团申报 , 集团审核后对发明人、设计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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