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公积金贷款辞职了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中途辞职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再继续存交贷款就行,不用担心公积金会被封停 。不过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 。如果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且办理完了所有手续,当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存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用了公积金贷款辞职了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中途辞职怎么办】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 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 , 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 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 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 , 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 , 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 ,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 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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