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英才申报指南 2022年第一批(南通江海英才计划2020)

2022年第一批“海安英才”申报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进行申报,2022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海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哦,请大家互相转告 。

南通海安英才申报指南 2022年第一批(南通江海英才计划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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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的人才来海安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委发〔2022〕2号)、《海安市引进高端人才项目资助操作办法》(海办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第一批“海安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人才项目
1.具有理工科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海安注册创办企业,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轻资产项目上年度销售500万元(含)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15人(含)以上(以缴纳社保为准);
4.员工及研发、生产设备到位,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主体在海安;除轻资产项目外,其他企业员工(不含股东、高管)至少3人已参加社会保险;
5.担任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
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不认可非人才本人账户缴纳投资款),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 。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
优先支持:人才占股比例达50%以上,人才货币实缴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项目,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项目 。
(二)创新类人才项目
1.具有理工科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应为行业领军人才,人才应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前五完成人)或拥有省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或拥有本产品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3件(不含正在申报的专利)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不含参与的研发项目);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于2020年1月1日后从江苏省外来海安市内企业工作,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获得资助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
5.人才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6.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且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
7.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
优先支持:人才薪酬高,预期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 。
(三)团队项目
团队项目在符合创业类、创新类个人项目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类团队
(1)创业团队需3名成员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核心成员为全职人员,团队须至少配有1名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2)人才团队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领军人才占股不少于30%、团队成员人均占股不少于6% 。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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