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家教论说”之十六:《漫话家长打孩子》( 六 )


对于孩子 , 家长要管;孩子犯了错误或过失 , 家长也可以惩罚 。 我以为 , 不能完全否认惩罚的积极教育意义 。 但我主张 , 处罚孩子 , 最好不要采用“打”的手段 , 尤其不可施行虐待性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 可以采用“剥夺精神需要”的方法 , 就是强行剥夺他做特别想做的事的权利;也可以采取法国教育家卢梭最早提出的“自然后果惩罚”的方式 , 就是孩子犯了错 , 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 让他“自作自受” , 亲身体验、承担自己所犯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 , 从中接受教训 。 这样 , 同样可以达到惩罚、警戒的目的 。
也有家长说 , 打孩子是为了让孩子长记性 。 是有这种情况 , 家长管教多次 , 孩子屡教不改 , 毛病总也改不了 。 于是 , 就挥起“打”这个“杀手锏” , 让孩子吃“皮肉之苦” 。 打孩子可能会让孩子长记性 , 但极有可能心灵上受到伤害 , 或是痛恨家长 , 或是使孩子便得萎萎缩缩 , 或是使孩子变得性情粗暴 , 或是迫使孩子学会说谎 , 得不偿失 。
教育手段本身就是一种教育
我们家长管教孩子 , 是为了让孩子学好 , 做好 , 讲究文明 。 那么 , 这不仅要求家长给孩子灌输的思想要文明 , 就是“教育手段”也要讲究文明 。 因为“教育手段本身就是教育” , 也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 “打孩子”就是野蛮行为、粗暴手段 。 企图用“野蛮行为”、“粗暴手段”教育孩子“讲究文明” , 那等于是南辕北辙 , 肯定会是事与愿违 。 野蛮的教育行为肯定要培养出“行为野蛮”的人 , 粗暴的教育手段也肯定要塑造出性格“粗暴”的人 。 有的孩子好欺负人、打人 , 以强凌弱 , 恐怕就是因为他在家里经常挨家长的打骂所致 。
比如有一位家长很正直 , 发现自己的孩子无故欺负别的孩子 , 屡教不改 , 便狠狠地揍他的孩子 , 边揍边教训说:“你这么小小的年纪就欺负人!我揍过你多少次 , 你就是不改 , 我让你没记性!”说着 , 大巴掌雨点似的啪啪地落在孩子的屁股上 , 孩子被打地直求饶说:“我不打人了!再也不打人了!”而当父亲把他放下来后 , 那孩子哭泣着说:“等我长大了再打 。 ”弄得那父亲哭笑不得 。 原来 , 那孩子从父亲的行为中得出一个“真理”:“小孩子是不能打人的 , 大人还是可以的 。 ”孩子的思维是形象具体的 , 又好模仿 , 父亲给儿子做了一个很不好的“榜样” 。
原苏联著名政治家捷尔任斯基曾经说过:“拷打、严厉和刑罚永远不能作为一种影响儿童心灵和良知的好方法 , 因为它们时常留给儿童的印象 , 就是成人的暴行 。 拷打、严厉和刑罚不是养成儿童固执的脾气 , 便是养成他们不可挽救的怯懦的虚伪 。 ”
我奉劝各位家长 , 最好不要做这种蠢事 。
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
家长“打孩子” , 一般都是在“气头”上 , 实在是“忍无可忍” , “一气之下” , 不得已而为之 。 当时的情绪是高度冲动的 , 完全丧失了理智 , 那冲动的情绪就像脱缰的野马 , 失去了控制 , 对孩子恨得“咬牙切齿” , 甚至冒出“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极端念头 。 因此 , 往往是“不计后果” , “不择手段” , 没轻没重 , 大打出手 。 弄不好会完全是在“无意之中”而失手 , 以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极为严重的后果 , 饮憾终生 。 就像前些年发生的青海省夏斐和湖北省夏辉被家长打死的事件 , 其实他们家长并没有把自己的亲骨肉给打死的企图 , 只是难以自制 , 不慎失手 。 然而 , 悲剧却出乎他们意料地真的发生了 , 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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