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女老师打学生屁股被解聘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是不是过严了?( 二 )



苏轼有言:“惟教之不改 , 而后诛之 。 ”古时候学生不听话 , 对犯错的未成年学生 , 教师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都不管用时 , 就需要惩戒 , 或者说是惩罚 。 有多种方式:戒尺打手、罚站、罚跪、荆笞
、剥夺自由等 。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 , 古代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是非常严厉的 , 大多数家长也都认同这样的做法 , 认为“不打不成器” , 有时学生犯错 , 老师还要惩罚家长 。
随着社会的进步 , 一些惩罚行为被取消 。 但是 , 如果老师没有适当的惩戒权 , 难以对学生的不自律行为进行有效教育 , 部分学生不尊重老师 , 不服从管理 。 教师对学生的管教 , 既很棘手又很头疼 。 搞得老师对此十分纠结 , 也很矛盾 ,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 , 管也不是 , 不管更不是 。
所以 , 在此呼吁全社会对老师多一份理解 , 多一份宽容 , 多一份体谅!像打手心、打屁股这类轻型的惩戒 , 只要老师不是恶意 , 是为了孩子好 , 是为了孩子成人成才 , 希望家长们不要太较真 , 希望不要提出对老师惩罚过分的要求 。
对于这位女老师因为学生违犯纪律又不完成作业所以打学生屁股的行为 , 确实超过了教育部门对违纪学生惩戒的范围 , 属于惩戒过当 。 如果老师不是恶意 , 对学生的伤害不严重 , 解聘的处理 , 已经让女老师丢了饭碗 , 教学生涯可能会就此结束 , 够严重的了 。 如果再对老师追究法律责任 , 其他老师可能会有看法 , 很可能会使更多的老师真的不敢惩戒学生了 。
韩国出台的《教育处罚法》 规定教师可以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 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 , 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地指出只允许击打手、屁股等脂肪丰富的地方 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 男生打小腿10下等。

2019年贵州遵义发生过班主任老师体罚学生被行政拘留并罚款后被法院判决撤销的事情 。 11月14日上午 , 学生赵某因收错作业后哭泣 , 班主任韩小会老师多次劝导赵某仍不停哭泣 , 韩小会联系赵某家长但是赵某家长没有到达学校 , 于是将赵某喊到教室的后门外站立 。 期间 , 韩小会让赵某进教室上课 , 赵某却不进教室上课并且一直哭泣 。 课间操时间 , 赵某没有做操还是继续哭泣 , 韩小会将赵某拉进教室劝说不要哭泣而赵某仍然不听劝阻 , 韩小会便使用自己的塑料教鞭击打了赵某 , 赵某这才停止哭泣并继续上课 。 下午放学 , 赵某妈妈到校接学生赵某时 , 发现赵某有伤 , 向学校反映赵某被殴打 。
14日下午一直到15日 , 学校领导、韩小会向赵某家长道歉并与家长协商处理意见 。 赵某家长提出要将陈小会老师除名教师、调离教育系统、更换班主任等请求 , 学校未答应 , 赵某家长于2019年11月16日报警 。
结果韩小会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 韩小会不服 , 向遵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法院认为 , 韩小会体罚学生的行为明显不具有伤害故意 , 属于履行教育职责的职务行为 , 不属于治安处罚适用范围 , 判决撤销 。
法院指出 , 教育 , 是事关民族、国家甚至人类社会未来的重大事业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 承担教书育人 ,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 以学识教书 , 以品德育人 , 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 为人师表 , 文明教学 。 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 , 为国家、民族和人类社会的未来 ,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 为教育创造优良环境 。 对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 应当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 不得放任 , 也不得过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