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初中生被罚150个下蹲致残,谁给了“学姐”体罚的权力?

▲2020年12月29日 , 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行)》 。 视频/新京报我们视频
据报道 , 今年14岁的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先市职业高级中学初三女生李雪(化名) , 2020年6月10日晚在学校因被查出带零食进寝室 , 被“楼长”学姐惩罚做了150个下蹲 。 因此前脚踝就受过伤 , “当时几乎康复” , 但下蹲之后 , 陈雪身体留下终身残疾——脚关节骨折损伤 , 被鉴定为至少10级伤残 。 事发将近一年后 , 双方仍未达成最终处理方案 。此事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学生干部有惩戒教育其他学生的权力吗?为何一些学校 , 会采用学生干部检查宿舍、“严管”其他同学的方式 , 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首先必须明确 , 学生干部没有教育惩戒其他学生的权力 。 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 ,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 , 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 , 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 , 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 ” 很显然 , 实施教育惩戒的主体是学校、教师 , 学生干部无权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训导 , 实施教育惩戒 。学生干部可以配合学校、老师进行学生自我管理 。 比如 , 发现同学有违纪违规行为 , 可以报告给学校、老师 , 由学校、老师根据校纪校规做出处理 , 而不能自作主张 ,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同学进行处罚 。 更何况 , 对于何为违纪违规 , 未成年学生并不能作出清晰、准确的判断 。为此 , 需要追问这所学校是否“赋予”学生干部教育惩戒权 。 如果学校曾明确告诉学生干部可以惩戒违纪违规同学 , 这是对学生干部的错误教育 , 造成严重后果 , 那要追究校方的全部责任;而如果学校并没有“赋予”学生惩戒教育权 , 是学生自己滥用“学生干部职权”进行惩戒 , 那要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 。 而根据报道 , 有在场学生提及 , 生活教师并没有制止 , 此种说法如果属实 , 学校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和赔偿责任 。退一步说 , 学生干部教育惩戒学生 , 没有体罚并造成伤害后果 , 学校也要搞清楚学生干部的职责是什么 , 不能胡乱“授予”学生干部教育惩戒权 。
而这起事件中 , 罚学生下蹲150次 , 是涉嫌体罚的 , 就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 , 也超出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 。 该规则明确 , 不得在教育惩戒时 , 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 , 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 , 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 更何况 , 被体罚学生当时就有伤在身 , 执意处罚 , 缺少了最基本的情义与关怀 。
还需要进一步反思的是 , 为何近年来学生干部“管”“罚”学生的事件增多?前不久 , 黑龙江职业学院一段查寝视频被曝光 , 学生会部长检查寝室时表现出的“官威” , 也曾引发舆论关注 。
【规则|初中生被罚150个下蹲致残,谁给了“学姐”体罚的权力?】学生干部“管”“罚”学生背后 , 实则是学校“重管不重教”的错误思维 。 学校只是为了“管”学生不出事 , 而不是教育、提升学生 , 让学生重新认识自我 , 实现个人价值 。
当然 , 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 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 但是 , 需要明晰的是 , 自我管理 , 更多是以管理服务学生 , 促进学生在学校里更好地学习、生活与成长 , 而不是发动学生干部惩戒学生 。
要知道 ,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 , 学校教育必须回归育人本位 , 这就要求学校要基于育人理念 , 推进依法治理、现代治理 。特约撰稿人丨熊丙奇(教育学者)编辑丨徐秋颖校对丨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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