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报名容易约课难!粤发布校外培训消费风险提醒( 三 )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相关规定 , 线下培训合同 ,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 , 能够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等方式实现合同目的 , 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但如果通过线上培训方式或者变更培训期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或者案件实际情况表明不宜进行线上培训 , 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本案中 , 廖先生基于对该培训机构线下老师的认可而选择了线下培训课程 , 现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 , 变更了合同内容 , 若廖先生能够举证证明该变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 则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
低价营销花样多
超长预交应谨慎
校外培训机构为了让家长早交费、多交费 , 绞尽脑汁使用各种价格营销手段吸引家长 。 一些家长经不住低价的诱导和“轰炸” , 提前预交大量费用 , 不仅加重经济负担 , 还承担较大风险 , 一旦培训机构停业或申请破产 , 将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
例如 , 消费者黄女士等人反映 , 他们小孩报读的某校外培训机构每次会以“老生优惠”“老带新享折扣”等名义 , 要求家长预交下一学年的费用 。 如果此时不交 , 课上到第6-7月时 , 授课老师就会以“价格打折再优惠”的手段向家长营销 。 如果家长还不交 , 第9个月左右 , 培训机构就会以“名额有限 , 先报先得 , 再不交钱本班就没有孩子的名额”为说辞施加压力 , 导致很多家长迫不得已又预交了大笔学费 。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 , 2018年8月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 , 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 ”
故家长在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课时 , 要避免跨年预交费 。 如果培训机构强制超长时间预交学费 , 家长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其违规行为 。 此外 , 家长们在面临机构的价格营销攻势时 , 应保持冷静理性 , 同时还应预防一些不良机构利用教育培训作幌子 , 通过收取学员的预付学费来吸收公众资金的诈骗行为 。
口头承诺有猫腻
“白纸黑字”很重要
信守承诺本是经营者、商家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 但一些机构却借此弄虚作假、玩弄手段 。 销售人员推销课程时 , 往往信口开河 , 随口承诺 。 而实际上 , 要么没有兑现 , 要么实施时大打折扣 。 这种弄虚作假行为 , 不仅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 也使消费者维权时困难重重 。
例如 , 某钢琴培训班口头承诺可无条件退款 , 刘先生因此为孩子报名参加课程 , 并一次性支付了12课时的学费 。 后来 , 刘先生因老师替换、孩子对学习产生抗拒心理而要求退回剩余6节课费用 , 培训班却以手续复杂为由迟迟不予退款 。 但由于刘先生与培训班只是口头约定 , 在主张“无条件退款”权利时 , 陷入“举证不能”的不利境地 , 导致退款难以被支持 。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 , 口头承诺是商家的惯常手法 。 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 , 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的培训合同 , 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 ,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 , 据合同依法维权 。 同时 , 在支付、洽商、变更等重要环节 , 要注意留存相应的票据、书面痕迹 , 要有证据搜集和保管意识 , 做好课时核对的记录 。 当出现改变合同内容时 , 消费者应将沟通录音、视频资料、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固定下来 , 一旦发生纠纷 , 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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