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制|美国学区制的陷阱

作者:郭元婕(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为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优先关注”课题“学区化管理方法的国际比较研究”【BEBA17033】的研究成果之一)
“贫与富”和“白与黑”之间的分化使得美国教育不公平现象始终存在。家庭财富将穷人和黑人等有色人种挡在优质教育之外,是美国基础教育的一个典型现象。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教授肖恩·雷顿在《纽约时报》上发表评论称,美国国家政策虽然宣传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但现实中反映的却是“不让富人家的任何一个孩子掉队(No RICH Child Left Behind)”。他认为,应该对学生学业差距负责的不是学校,而是社会的贫富差距和国家的教育政策。
1.美国学区的源起
在美国,除了军事院校之外,学校不由联邦政府管理。学区(school district)是在地方层面经营学校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实体和单一目的的政府机构。
美国的“学区”萌芽于17世纪中叶,确立于18世纪后期,推行于19世纪中期,全面发展于20世纪后期,21世纪仍在改善,学区的作用在不断扩大。
1647年,为传播宗教,马萨诸塞州海湾殖民地规定,每一城镇每满五十户人家,需要指定一人专门教导儿童的读写算,通常情况下,这个人是牧师。因此,美国最初开设的学校不仅规模小,而且大多是教会办学。17世纪末,在偏远乡村出现了许多新的定居点,这促进了学校在教区新建。教区内,学校覆盖的区域就逐渐形成了“学区”。
到19世纪中期,美国各州普遍开始推行学区制,许多学区边界与县(county)的边界相同。一个学区内通常有多所公立中小学,学生按照自己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接受基础教育。经过多年发展,美国学区的含义已经不再局限于教区,但是美国学区与社区紧密结合的传统却被保留了下来。由于负责管理学区事务的地方学校委员会使用房产税或者专项教育税兴办辖区内的学校,即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由该校所在社区内的房产税供给,这使得学区内学校与其周边社区的关系比较密切。
美国学区对中小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和社区建设有较大影响力。20世纪初,学区已经成为美国教育系统中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政府部门。20世纪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联邦对教育的支持显著扩大。1941年的《兰哈姆法案》(Lanham Act)和1950年的“影响援助法”通过向学区拨款,减轻了社区支撑学区发展的负担。20世纪后期,随着人口的流动与聚集,在人口众多的城市和县,学区的规模也逐渐变化,陆续产生了镇学区、县学区和市学区。
2.根植于学区的种族主义
美国学区产生的方式为其日后发展埋下了深层次的公平陷阱。美国是地方分权制国家,教育权力在州而不在联邦。各州议会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学区的存在形式和办学行为。
学区源起于教区。不同种族聚居导致不同种族间的学区通常也是泾渭分明的,这为黑人等有色人种进入社区优质学校设置了障碍。美国是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国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对黑人的歧视现象遍布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直到现在,这种现象在美国各州也还不同程度存在,学校也深受此影响。南北战争后,虽然美国宪法第14项修正案保护了黑人的公民权,但美国对黑人歧视的历史不可能一下子被完全抹除,南方各州利用联邦制的特点,以“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原则在社会生活各领域推行种族隔离制度。在教育领域,这种不平等突出表现在“黑白分校”上,即黑人孩子只能上“黑人学校”,而不能进入“白人学校”。南方17个州、非南方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进一步制定了“黑白隔离”的教育法,使种族隔离制度“合法化”。黑人等有色人种没有与白人平等的受教育权,黑人即使购买了白人聚集区的住房,其子女要进入白人学校也难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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