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谁让“家长委员会”变了味?( 二 )


最近网上有一名初一家长称,教师节快到了,班里的家委会会长在群里发消息说,“经家委会决定,要给主科老师准备礼物,预计花费2000多元,人均几十元,通知各位家长知晓”。
这位家长很不满意:学生自己准备点鲜花、制作个小礼物给老师过节,是人之常情;现在家委会突然冒出决定,要求集资送礼,以后是不是每个节都得送?是不是还得请老师吃饭?我要不送,家委会不得把我当成刺头,怂恿老师给我孩子穿小鞋?
还有家委会提出,由家长集资设立班级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好、进步大、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家长王先生就很疑惑:奖励这么小的孩子要靠奖学金吗?学期结束剩下的钱咋办?有些家长捐得多,老师会不会让他们的孩子“有突出事迹”? 这种建议的最终获利者往往是最先倡议的家委会成员,其他家长虽不情愿,但碍于孩子,只能敢怒不敢言。
这都是典型的裹挟效应。

家长委员会|谁让“家长委员会”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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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委会提出由家长捐款设立奖教奖学金。

变味的家委会,无疑是畸形家校关系的集中体现。
在全国推广家委会制度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家校之间确实缺乏良性互动。尤其没有手机网络的年代,家校交流主要靠孩子口头转达,“假传圣旨”时有发生。那时,家长也乐意把孩子全部托付给学校:“我家熊孩子不听话,该出手时就出手。”
家校关系究竟为啥变了味?有人说,因为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孩子身上,过去那种“散养”方式肯定不行;有人说,孩子越来越金贵,学校不敢严管,怕出事担责,于是就把家长拉进来“共建”“共教”;也有人说, 这是社会风气使然,学校铆着劲比拼资源,教书育人反而“退居二线”,所以找“有能力”的家长办事就是必然的……
无论是家长期待给孩子“走捷径”,还是学校希望“换资源”“找劳力”,把家委会变成“学校临时工组织”“变相小圈子联谊会”等,都偏离了教育本质,更影响教育公平。
家长在孩子教育过程中扮演着不可缺席的重要角色,家长代表以适当的方式适度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及教育教学活动无可厚非。但如何厘清边界,什么是分内事、什么是越界事,都该有更清晰的划定。如果权责不清,就容易变成一笔糊涂账,要么徒有其名,要么多了些免费打杂劳力,要么成了有钱有势的家长与学校间的利益交换。
家委会的问题显而易见,不改不行。通过整顿家委会给家校关系正本清源,也是一种减负。
来源:侠客岛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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