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区人才公寓租用管理 中山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中山东区人才公寓租用管理 中山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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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东区人才公寓租用管理
先租后补
【中山东区人才公寓租用管理 中山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人才公寓租赁采取先租后补的运营方式 , 租金按市场价格收取 , 由申请人全额支付 , 街道财政以租金补贴方式返还 , 补贴金额上限由东区街道确定;公寓租期从申请人入住之日起计算 , 最长为两年 。具体标准见附件2
保证金
由人才公寓运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应向运营单位缴纳相应保证金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 , 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违约的可以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
年审
申请人每租住满一年 , 须提前一个月向东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提交《东区街道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年审表》(附件 3) , 提供工作变动、住房变化的相关材料 , 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用人才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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