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北京市教委: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三 )


1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队伍建设 。 建设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队伍 , 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定期视导机制 , 坚持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交流机制 , 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 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水平 , 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 。 各区教育研修、培训部门要配齐配强专职心理教研员 , 并建立教研培训长效机制 。 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教研组并定期开展活动 。
13.加大心理教师支持保障力度 。 支持心理教师参加学习、进修、培训、交流等活动 , 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能 , 推动心理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 。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 将专职心理教师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主题活动、心理辅导等计入工作量 , 纳入绩效管理 , 保证专职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 兼职心理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 。
【测评|北京市教委: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4.落实场地和经费保障 。 区教委要为区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门场地空间及软硬件设备 , 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 。 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 , 保障学生心理辅导与求助需求 。 学生在校期间 , 心理辅导室每天均应在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向学生开放 , 并安排具备心理辅导资质的教师值班 。 各区、各校要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日常运作以及设备配置、运行维护和队伍建设等经费 。 各区应足额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 并视情况建立增长机制 。 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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