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郑州“双减”措施公布 将推课后服务“5+2”模式( 二 )


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确保“双减”有效推进 , 不仅要做好校内教育服务 , 也要管好校外培训 。
郑州“双减”新政明确要求 , 我市将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此外 ,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
逐步压减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
针对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 郑州市将重新审核登记 , 逐步大大压减 , 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 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
严禁休息日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
新政规定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
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 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 , 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 , 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教育负担 , 郑州“双减”新政明确 ,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 , 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 , 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 , 明确收费标准 , 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同时 ,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 , 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 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 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 , 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和信息 , 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 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 , 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 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
向“课堂”要质量 确保学生校内学足学好
为保障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 郑州市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
下一步 , 教育部门将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 , 优化教学方式 , 强化教学管理 , 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 , 改进考试方法 , 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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