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高校教师未满服务期离职是否该赔“赎身金”,法院判决不一( 四 )


在这种情况之下 , 高校也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层层加码、设高门槛卡人 , 避免人才流失 。对此 , 部分网友表示同情和理解 , “学校辛苦培养 , 教师不应该撂下挑子就走了 , 既然签订协议 , 就应遵守契约精神” 。
不过 , 亦有网友指出 , 在签订所谓协议合同时 , 双方关系并不对等 , 很多情况下 , 高校教师更像无奈踏入“陷阱”的羔羊 , 非平等自愿签署协定 。案件中的离职教师也向采访人员表示 , 签署合同时“没想太多” , 当时自己并无离职想法 , 加之法治观念不强 , 校方也没有完整出示相关文件 。
面对离职教师 , 高校以“先交钱再走人”的手段卡人 , “狮子大开口”索要赔偿金 , 也并非法律所允许的 。受访律师向采访人员指出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在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下 , 校方理应依法办理相关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 而不应该拿合同卡人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巨额违约金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
总的来看 , 高校的“高门槛赎身金”终究不是挽留人才的长久之策 , 更多应该加强学科和院校建设 , 完善用人、科研和教学制度 , 为人才发展提供优质的“土壤” 。高校教师也应审慎签订协议 , 尊重契约精神 , 做好本职工作 , 但如若在离职时遭遇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 也应勇敢站出来 , 用法律捍卫权利 。
(责任编辑:孙颖莹_NB1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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