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通知


培训机构|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通知

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文化素质考试将于11月6日-7日进行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二、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考生报名所在地区(市、州) , 考场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 。 具体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

三、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 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2.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 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和对随身携带物品等进行的入场安全检查 。

3.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所用文具 ,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 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 , 手表等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得携带影响入场安全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 考试时间以考点确定的统一时间为准 , 考场内时钟时间为参考 。

4.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 , 并自觉接受和服从检查人员入场安全检查 。 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 , 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安全检查 , 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

5.入场后对号入座 , 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 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 , 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 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 , 影响评卷结果的 , 责任由考生自负 。

发现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 , 应举手询问 , 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 , 再行报告、更换的 , 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 , 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 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非选择题 。 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 , 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 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 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允许更换答题卡 。

7.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 不准提前交卷 , 当科考试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场 。 违规考生交卷、接受处理后到指定休息室 , 待考试结束后退出考点 。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 , 不准吸烟 , 不得喧哗 , 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 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 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及答题卡、草稿纸 , 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 ,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纸等带出考场 。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 , 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 待监考人员依顺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纸清点无误后 , 根据考点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

10.如不遵守考试规则 ,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有违规行为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 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 , 移送司法机关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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