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高校教师跳槽被索还41万“生活补贴”,校方:她未遵守约定!


生活补贴|高校教师跳槽被索还41万“生活补贴”,校方:她未遵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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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高校教师跳槽被索还41万“生活补贴”,校方:她未遵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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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一教师在职期间与学校达成协议 , 前往南开大学攻读统招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
双方约定 , 待教师学成归来后须按约定返校任教 。 而校方则在教师读博进修期间为其提供各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
令人遗憾的是 , 事情最终没有朝着预定路线发展 , 终究还是出现了变故 。
出去读博士的教师毕业之后 , 没有选择返校任教 , 而是跳槽到另家高校 。
校方很意外 , 随即将教师告上法庭要求该教师归还其在读博期间 , 学校为其提供的各类生活补贴合计41.64万元 。
高校教师在职进修后跳槽;
国内很多高校为了培养更优秀的人才 , 通常会允许在职教师暂时离职去攻读更高学位 。 这一政策 , 于学校和教师双方 , 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 一方面 , 学校通过这样的政策获得了更高层次的人才 , 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的强力的基础 。 另一方面 , 对教师而言 , 有这样的机会一来可以提升自我 , 二来又能得到学校的各种支持 , 何乐而不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 , 学校出台这样的政策 , 是需要很大付出的 。
就拿河北师范大学来说 , 教师在职期间去南开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
在此期间 , 学校不仅为其保留了职工住房 , 同时河师大商学院还以学院的名义为走出去的教师担保借支了一笔不菲的生活补贴 。
这在一定程度上等于是单位里出钱供教师去外出进修 , 提升自我 。
而既然教师享受着学校提供的各种待遇 , 那她就有必要 , 也有义务在学成归来之后返校回馈学校 。
这从道义上也说得通 。 更何况 , 双方还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 。 协议中明确规定 , 教师外出学成毕业之后 , 必须回河北师范大学服务不少于八年 。
怪不得河师大在得到该教师不回学校任教的消息之后 , 会在第一时间起诉该教师 。 要求其归还读博期间学校提供的41.64万元生活补贴 。
学校与教师之间有争议;
学校起诉教师 , 要求教师退还生活补助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 河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 , 该教师应向河师大返还各项费用共计33.3096万元 , 同时返还单位缴纳部分的公积金及养老保险共计8.3284万元 。 两项合计约为41.64万元 。
面对这样的结果 , 该教师表示不服 , 并准备提起上诉 。
该教师认为:自己在读博士期间仍属于河北师大的教职工 , 学校方面为其提供的资金支持当属于工资报酬范畴 。 而且她在读博期间利用寒暑假在学校担任了教学工作 , 学校提供的这些都是她应得的工资报酬 。
最关键的是 , 她之所以会在南开大学念完博士毕业后 , 不返回河北师大任教 。 其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在与河北师范大学协商安置家属问题上 , 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因此 , 主要责任不在她 。
据了解 , 该教师在博士毕业后不久就入职了郑州航空管理学院 。
一些看法;
以旁人的视角去看待整个事件:教师外出进修 , 学校一直未曾停止发放补贴资助教师 。 教师本应有必要也有义务在学成归来之后返岗回馈学校 。 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 。 更何况 , 约束双方的还有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书 。
既然教师未履行自己的承诺 , 学校方面要求其归还各种生活补贴也是理所当然 。 毕竟学校送老师出去 。 为的就是今后老师能再回学校 , 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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