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余额有什么用 公积金贷款余额会怎么样( 三 )


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 , 事后用户再提取公积金余额 , 这样不会影响已经通过审核的公积金贷款 。
拓展资料:
新建商品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 。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 , 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涉及保证担保的 , 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二手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 , 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 , 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共有的房屋 , 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 , 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 , 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涉及保证担保的 , 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
5公积金贷款与自己公积金账户里余额有什么关系公积金贷款与自己公积金账户里余额的关系如下: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 ,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 , 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 , 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 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 。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 , 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 。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 , 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 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 ,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 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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