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要“依法带娃”,还需肩负这个重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利于家长“依法带娃” , 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
【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要“依法带娃”,还需肩负这个重任】全文2031字 , 阅读约需2分钟
文/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何睿 校对 吴兴发

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要“依法带娃”,还需肩负这个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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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 ,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 图/IC photo
10月23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 法律明确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 ,法律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 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 , 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为此 , 法律特别明确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 ,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 , 也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 ,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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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
进一步明晰家长监护责任
我国早在1995年就施行了《教育法》 , 之后 , 还进一步颁布了《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并修订了《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 。 国家就家庭教育进行立法 , 也是为了进一步针对相关专门教育领域的问题 , 完善法律 。
家庭教育在整体教育中 ,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 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 但较为笼统、模糊 , 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明晰 。
比如 ,对于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责任 , 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 如体罚、变相体罚孩子造成伤害后果 , 这应该由司法部门介入 , 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 但以前 , 这方面的处理很少 , 导致有的未成年孩子长期处在家暴的阴影之下 , 甚至发生父母殴打孩子致死这样的悲剧事件 。
保护未成年人 , 应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 , 对家长作为主体的监护不力、监护不当 , 要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 。 《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
但是 , 对于未成年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 , 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 , 怎么追究家长的责任 , 则有分歧 。 有人赞成要追究家长监护不力的责任 , 有人也反对 。
原因在于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并不等于家长就监护不力 , 有的家长严格要求孩子 , 但孩子背着家长在外犯事 。 而且 , 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 , 还与学校、社会因素有关 , 如未成年学生在寄宿制学校打架斗殴 , 家长怎么承担监护责任?
因此 , 对这类行为 , 合适的处理是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 而不是罚款、拘留 ,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立法时 , 对这一问题进行反复的讨论 , 明确要对这类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
为此 , 《家庭教育促进法》二审稿删除了一审稿有关罚款、拘留等针对家长的处罚措施规定 , 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 , 避免公权力对家庭的过度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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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依法带娃”
对待孩子成长需更理性
更进一步 , 如何针对家长做到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性 , 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 现实中 , 很多家庭教育指导 , 就是讲大道理 , 走过场与形式 。 因此 , 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推进这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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