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五大要点


试行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五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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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五大要点
定义范畴
保险小额理赔 指消费者索赔金额较小、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和个人医疗保险理赔 。
车险小额理赔 指发生事故仅涉及车辆损失(不涉及人伤、物损),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车险理赔 。
个人医疗保险小额理赔 指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无需调查的费用补偿型、定额给付型个人医疗保险理赔 。【第二条】
接报制度
全天服务 保险公司应建立全天候接报案服务制度,确保“365天24小时”报案渠道畅通,提示和引导消费者出险后及时报案 。【第三条】
迅速告知 对于个人医疗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告知消费者索赔事项 。【第五条】
照顾残患 对于身患残疾、卧病在床等有特殊困难不便到理赔服务窗口提交索赔申请材料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应推行上门受理等便捷服务 。【第六条】
减免材料
只要四类材料 保险公司应在符合风险管控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保险小额理赔索赔资料,除索赔申请类、身份证明类、责任认定及金额确定证明类和支付信息类材料外,一般不应再要求消费者提供其他资料 。【第七条】
少用纸质单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应逐步推行索赔单证电子化 , 减少纸质单证使用 。【第八条】
简化索赔单证
车险小额理赔
(一)合并索赔单证 。保险公司应将索赔申请、委托授权、转账授权、查勘记录、损失确认和索赔告知等内容整合到机动车辆保险小额理赔申请书中 , 推行“多合一”单证 。
(二)简化证件证明 。对于单方事故,消费者仅需出示“三证一卡”(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收款人银行卡或账户);对于非单方事故,消费者还需提供责任认定及金额确定证明类材料 。
(三)减免维修发票 。车辆损失金额2000元以下的,可减免汽车维修发票直接赔付给消费者(代领赔款的除外) 。超出2000元的,保险公司可要求消费者提交发票或发票原件照片 。消费者如到保险公司合作的维修企业维修车辆的,可由保险公司与维修企业直接交接发票 。
(四)减免气象证明 。发生大面积气象灾害,保险公司理赔时应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气象报告为准 。【第九条】
【试行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五大要点】个人医疗保险小额理赔
(一)合并索赔单证 。(同上)
(二)减免索赔单证 。保险公司不应要求消费者在索赔时重复提供已留存并可查询验证的资料,包括保单正本、保费收据等 。
(三)减免意外事故证明 。个人医疗保险小额理赔中,除有公安机关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外,保险公司一般不应要求消费者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第十条】
提高效率
不超5个自然日 保险公司应多措并举加快理赔时效 。保险小额理赔自消费者提交索赔申请、交齐索赔资料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结案率不低于80%;保险公司的平均索赔支付周期不应超过5个自然日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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