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业单位!长春市面向社会招聘紧缺人才( 二 )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
(五)资格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 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
(七)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11月份即到2021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 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
(二)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在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并予以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 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四)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 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
六、公示
【招聘|事业单位!长春市面向社会招聘紧缺人才】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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