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班费基数怎么确定?以合同上月薪制为准还是实际到手为准?


南京加班费基数怎么确定?以合同上月薪制为准还是实际到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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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第二十条规定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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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加班费基数怎么确定?以合同上月薪制为准还是实际到手为准?】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
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 ,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点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
2、根据(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第二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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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矫挥性级ǖ模蛘咚降脑级ū曜嫉陀诩搴贤蛘弑镜ノ还ぷ手Ц吨贫缺曜嫉? ,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ㄈ┣傲较钗薹ㄈ范üぷ时曜嫉?nbsp;, 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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