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要点+解读 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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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点)
全市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余年级按照现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乐教发〔2007〕9号)进行 。
(一)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五个方面 。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初中学生在理想信念、爱党爱国、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公民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违规违纪、班团队活动等 。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初中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类,班主任及学科教师每学年如实记录学生考试成绩 。
学年成绩呈现形式:学生考试科目的学年度考试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按满分100分计,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及以上为B等,70分及以上为C等,60分及以上为D等,60分以下为E等 。考查科目除信息技术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外,其余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 。
毕业成绩呈现形式: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每学科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 。
3.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初中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安全知识、心理素质等 。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学生掌握自救与互救基本技能情况,心理健康表现等 。
4.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重点记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主要结果,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技能或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绩等 。
5.综合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社会学习、劳动实践、科技创新能力等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环境保护、防艾、反邪、禁毒等活动,参加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研学活动、职业体验教育、社会调研等,参与军训、劳动技能培训、科技创新活动等情况 。
(二)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采取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 。分日常评价、学年评价和毕业评价 。
1.日常评价 。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每个学生在学年末依据写实记录及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 。教师要做好材料整理、遴选工作的指导和审核 。
2.学年评价 。学年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综合实践五个方面评价,每学年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A等,70分及以上B等,60分及以上C等,60分以下D等 。学年评价分自评、班评,评价结果计入《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学生、班级评价小组和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确认 。
3.毕业评价 。学生初中毕业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毕业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等级由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总和决定,满分300分,分四个等级呈现,255分及以上为A等,210分及以上为B等,180分及以上为C等,180分以下为D等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再经初中学校盖章后存档 。
4.综合素质加分 。学生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活动,所获奖项按县、市、省、国家四个级别,酌情对应加0.5、1、1.5、2分,计入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同一奖项计最高分,不累加;学生三年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
5.由外地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学校认定后放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市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档案,签字、盖章后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
(三)评价程序
1.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 。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校长任主任,4人为宜 。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3人为宜 。
2.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向学生、家长公布 。
3.建立档案 。学校要按照《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指导教师、学生做好日常、学年和毕业评价 。档案主要内容:一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参加各种活动的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二是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三个学年度评价表,三是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表 。档案应当经学生确认,班级评价小组和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并由学校盖章后长期保存 。档案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招生学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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