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河北一场因军训酿成的校园悲剧( 二 )


这件事发生以后 , 涉事的范某被带走了解事情详情 , 他也被学校暂时停职了 。 张某为了救丈夫 , 便向家属提出可以赔偿10万元的医疗费用 。 不过家属并不接受赔偿 , 因为在事发以后 , 这对夫妇连一个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 , 学校也从来没有向他们道歉 , 承认自己管理上的疏忽 。
在警方询问调查的时候 , 范某说了这么一段话 , 他解释说 , 之所以朱某脑袋会受伤 , 是因为当时他一直不断磕头道歉 , 伤口是由于磕头造成的 。 其实别说警察了 , 普通人听到这样的说辞都不可能会相信的 。 范某直到现在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 还在为自己的罪行狡辩 , 等待着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
从他主观意图来分析 , 范某在伤害朱某的时候 , 他真的是出于体罚的心情吗?当然不是的 , 他殴打的部位是头部 , 其殴打力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的承受范围 。 体罚通常意义上来说是让孩子产生皮肉之痛 , 但是他给朱某带来的痛苦早已超过了皮肉之痛 。 很显然 , 他是基于朱某对其辱骂产生了愤怒 , 随即产生了复仇心理 。
体罚是因学生不成材 , 为了督促学生而施加暴力 , 但是范某因复仇心理而故意伤害朱某 , 根本不是体罚 , 而是故意伤害罪 。 为什么他专门把朱某叫到自己的宿舍中进行殴打 , 就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殴打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 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 所以故意利用自己班主任的身份 , 以大欺小 , 将朱某叫到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施暴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另外 , 朱某在被打之后 , 学校内凡是看到朱某受伤的教职工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因为教职工有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教育机构来完成的 , 也就是说 , 只要教育机构不能证明他们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 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很显然 , 在本案中 , 教育机构很多教职工都怠于履行管理职责 。
【体罚|河北一场因军训酿成的校园悲剧】在这起案例中 , 朱某既是不幸的 , 但同时他也是幸运的 。 试想一下 , 一旦范某的暴力行为再严重一点 , 他没有及时就医而产生严重后果怎么办?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 暴力是绝对禁止的 。 如果向范某这种具有暴力因子的人可以在学校内为虎作伥 , 将会比社会上的罪犯更加严重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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