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沈阳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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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条件:
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6类家庭中的劳动力)纳入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
二、培训补贴标准: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天30元 。上述3类人员每年累计参加不超过3次的免费职业培训,具体补贴按实际参加有效培训的天数折天计算 。
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 , 按《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26号)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
【沈阳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条件+补贴标准】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按每人每学时10元、最多不超过300元给予培训主体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按规定标准直补培训主体,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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