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蒙古的管辖措施


清朝对蒙古的管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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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灭亡后,明朝先后在辽东西部、漠南南部、甘肃北部、哈密等地设立了20多个蒙古卫生所,都是由蒙古封建领主负责 。15世纪初,蒙古西部的瓦拉部和蒙古东部的鞑靼部先后向明朝进贡,建立了臣属关系 。
蒙古分为两部分:蒙古东部游牧于漠北、漠南,其首领为元氏后裔,被视为蒙古的正统部分;沙漠西部的瓦拉部落(原沃依拉部落)称为西蒙古,与东蒙古有姻亲关系 。
15世纪,蒙古南北被大燕汗统一,蒙古东部被分为哈尔卡、乌兰哈、鄂尔多斯、土默特、察哈尔、喀喇沁(雍协部)六个部分 。
明末清初 。蒙古分为三部分:漠南蒙古、漠北(哈尔卡)蒙古和莫西(额鲁特)蒙古,以沙漠为界 。蒙古南部西部的安达汉注重修复和发展与明朝的贸易关系 。洪毓和达汗驻地屯(今呼和浩特)修筑城墙,商旅一起蔓延,成为漠南蒙古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
明末,女真建立后金政权 。1636年后,金朝改清朝,漠南蒙古封建主被清朝征服 。1644年明朝灭亡后,清军入关统一中国,直到1757年准噶尔部落被平定 。至此,蒙古人完全处于清朝的统治之下 。
清朝为了加强对蒙古人的统治,重新调整了蒙古原有的封建领主,并参照满清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建立了盟旗制度 。颁布了一系列以盟旗制度为核心的诏令,巩固和发展了蒙古的封建制度 。但是到了清朝,喇嘛教在蒙古流行,被禁止了 。
北元明代蒙古史是蒙古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国内研究滞后于国外研究 。日本学者和田清奠定了明代蒙古史的框架 。
明朝建立后,元朝残余回到岭北 。戈壁滩北部是1388年蒙古北元和北元失陷后分裂出来的鞑靼、瓦拉和乌梁哈的活动范围,南部则是明军抗击北元的前线 。15世纪末,东蒙古首领大衍汉统一漠南蒙古,实现“复兴” 。
1572年,蒙古首领大衍汉的孙子阿勒坦汗率吐谷浑部驻呼和浩特,在今玉泉区建“洪毓和屯”城 。从此,土默特部从草原游牧过渡到定居生活 。阿尔坦汗因与明朝的宗藩关系,被奉为“顺义王” 。明朝万历年间,政府给汉人起名叫“归化”,意思是蒙古人臣服于明朝朝廷的统治 。
明朝在辽东西部、漠南南部、甘肃北部、哈密等地设立了40多个蒙古卫生所,每个卫生所的酋长都是蒙古封建领主 。
清朝1618年(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金朝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反明 。1626年,努尔哈赤在漠南蒙古与科尔沁结盟 。努尔哈赤死后,他的清太宗和皇太极统一了漠南各部 。获得元朝敕令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建立大清国,最终消灭南明,征服全中国 。
其间,长城以外的一些蒙古部与清朝统治者结盟、联姻,如科尔沁部;其他的都被清朝征服了,比如哈尔卡、和硕特、卫拉特、察哈尔、准噶尔 。最后,东亚的蒙古部落处于清朝的统治之下 。
清朝时,蒙古分为由官员统治的内蒙和由扎萨克统治的外蒙古 。外蒙古又称外扎萨克蒙古(漠南蒙古第十六盟)、乌里雅苏台、柯布多(喀尔喀蒙古、磨溪蒙古) 。前者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体部分 。
内蒙和外蒙古的概念出现在晚清的官方文献中 。内蒙一词指的是内蒙扎萨克蒙古的49个旗,外蒙古一词指的是喀尔喀(有时包括柯布、唐努梁海)的4个旗 。清朝以后,喀尔喀蒙古独立,而内蒙古在民国统治下,分属兴安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
【清朝对蒙古的管辖措施】清代蒙古实行盟旗制 。由各部定期联合组成的组织 。旗帜是通过拆散原始部落而形成的 。联盟中地位最高的是藏传佛教的扎萨克和呼图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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