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速来围观!全省这10个县、30个学校被点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推进各地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总结推广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1〕62号)和《关于报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基函〔2021〕476号)要求,在单位自主申报、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出了郑州市二七区等10个县(市、区)、郑州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等30个集团学校为河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典型案例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典型案例集团学校要持续推动“一校一品”,坚持“和而不同”,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共同发展。各地要将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
附件:1.河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县(市、区)典型案例
2.河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集团学校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河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县(市、区)典型案例名单
1.郑州市二七区。该区确立“一体两翼三结合”的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之路。“一体”即“高质量建设美好教育、打造全国区域性优质教育中心”;“两翼”即实行“一校多区”“名校托管”(紧密型教育集团)、组建教育发展共同体(项目型教育集团);“三结合”即线面结合、松紧结合、城乡结合,不断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有紧密型教育集团11个,参与“名校托管”比例达27.3%;有项目型教育集团14个,实现公办、民办学校100%全覆盖。“教育集团”作为优质教育资源“孵化器”,扭转了全区教育“北高南低、东高西低”的不充分不均衡格局,实现了优质教育“南北互通、东西相达”的美好愿景。
2.郑州市金水区。该区通过构建“一三五”模式,切实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形成“一套机制”——即总校校长为总校及各校区的法人代表,负责明确集团化办学的职责任务;建设“三类平台”——即构建管理资源共享、优质课程共享、师资培养与流动共享三类平台,形成各校的共享菜单、工作路径、实施策略;实现“五个提升”——即充分发挥集团群体智慧和品牌影响力,以集团的专业力量和先进文化,通过管理共进、课程共建、师资共育、资源共享,最终实现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学生素质和社会满意度的整体提升。目前,全区共组建了17个紧密型教育集团,充分发挥“名校”引领、提升、辐射作用,让更多的辖区群众拥有家门口的好学校。
3.郑州市新郑市。该市围绕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美好教育,建立以优质教育共同体为机制的集团化发展模式。自2011年起,探索建立“1+1+X”优质教育发展共同体,围绕课程建设、教师素养提升、“双减”工作等方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构建各类研习群体、健全师生交流管理等机制,促进城乡学校协同共进。探索共同体内学校“定点帮扶、职责授权、资源统筹”机制,领军学校每年确定一所薄弱学校,在课程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帮扶,逐年推动乡镇学校全员提升。每学年从教师素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共同体全面考核,确保共同体“领军有力、抱团发展,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全员参与、逐校提升”,探索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的“新郑模式”。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