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祥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2022嘉祥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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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关于县城区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2]24号)要求、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嘉教体字〔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2年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逐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
二、招生政策
(一)小学入学年龄
2022年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因特殊情况延缓入学的,需向学校提供同意延缓入学证明 。
(二)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至2022年8月20日 。“空挂户”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
(三)房产规定
1、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交房居住为准 。
2、城区“回迁房” 。城区“回迁房”子女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上房通知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
3、购买“二手房”(含回迁房)无房产证的子女入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还需到报名学校签订承诺书,每套房产自签订承诺书起,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个周期(6年)内只允许现有房主子女入学 。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各学校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二)坚持“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 。指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信息,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 。以学生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
(五)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 。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落实《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17]42号)要求,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
四、招生计划
2022嘉祥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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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城区小学服务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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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及提供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家庭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等) 。
2、学校招生范围内无城区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家庭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或购房合同、原始发票、专项维修基金单据、开户费单据、水电物业费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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