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关于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四 )


7. 物品验收:
仓管员对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1.购货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相符时拒绝进仓
2.发票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数量验收
3.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4.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物品验收后,仓管员要在收货单上签字并留一份存底 。
8、其他有关规定:
(1)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
(2) 库房范围及库房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得围聚闲聊,不得带亲友到库房范围参观 。
(3) 库房范围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
(4) 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
(5)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得把库房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
(6) 库房应定期每日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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