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是什么意思( 四 )


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
第四十八条 做市商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的整数倍 , 
且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1000 股 。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 100
股的 , 做市商应于 5 分钟内重新报价 。
第四十九条 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 1000 股时 , 可以
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 。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 , 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
调节库存股票数量 , 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 3 个交易日恢复
正常双向报价 。
第五十条 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
20%时 , 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 。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 , 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 
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 3 个交易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
10
第四节 成交
第五十一条 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为做市交易撮合时间 。
做市商每个交易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交易
撮合时间的 75% 。
第五十二条 全国股转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
申报进行成交;如有 2 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 , 按照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 , 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价
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
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
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
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
第五节 做市商管理
第五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前 , 
应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备案 。
第五十四条 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 , 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
11
进行 。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应向中国结算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
做市商不再为挂牌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 , 应将库存股
票转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
第五十五条 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
参与其做市股票的买卖 。
第五十六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 , 初始做市
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 5%或 100 万股(以孰
低为准) , 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 10 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 , 做市商在做市前应当取得不低于 10
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
第五十七条 做市商的做市库存股票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一)股东在挂牌前转让;
(二)股票发行;
(三)向股东买入或借入;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 。
做市商借入库存股票的具体办法 , 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制
定 。
第五十八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 , 后续加入
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 3 个月后方可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
务 。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 , 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应当事前提
12
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
第五十九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交
易方式变更为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 , 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
不满 6 个月的 , 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
股票做市不满 3 个月的 , 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 , 应当事前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
同意 。做市商退出做市后 , 1 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
市 。
第六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 , 做市商自动终止为相关股票
做市 , 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该股票摘牌;
(二)该股票被强制变更交易方式;
(三)做市商被暂停、终止从事做市业务或被禁止为该股
票做市;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节 做市商间转让
第六十一条 做市商间为调节库存股等进行股票转让的 , 
可以通过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进行 。
第六十二条 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是指做市商之间按指定
13
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