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六 )


五、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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